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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采用简易方法

发布时间:2023-06-28 04:38:23 分类:资讯 浏览:5827


 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采用简易方法计征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,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,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。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、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。

 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

  1、计算公式为:

  (1)应纳税额=销售额×征收率

  (2)销售额=含增值税销售额÷(1+征收率)

  小规模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,不得抵扣进项税额。

  2、例题

  某生产企业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2013年3月对部分资产盘点后进行处理:销售边角废料,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,取得含税收入82400元;销售使用过的小汽车1辆,取得含税收入72100元(原值为140000元)。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

  解析:该企业上述应缴纳增值税=82400÷(1+3%)×3%+72100÷(1+3%)×2%=2400+1400=3800(元)。

  小规模的认定标准

  1、从事销售货物、劳务、服务、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年应税销售额≤500万元,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。

  2、非企业性单位、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,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。

  3、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,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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