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《居住证》前,记得先办理居住登记!

  第一步:申报

  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;

  第二步:受理

  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;

  第三步:审核

  公安内部审核;

  第四步:制证

  公安内部制证;

  第五步:领取

  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。

  居住证办理处:

  到居住地(例如租住的房屋、宿舍、借住地等)所在辖区的派出所,找到管理你居住地辖区的社区民警办理居住登记。

  办理居住登记 需要什么材料

  分为三种情:

  租住出租房屋的居民需要提交

 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(没有身份证,携带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)

  ②本人1寸白底照片2张

  ③房主房本复印件1份(或购房协议复印件)

  ④房主身份证复印件1份

  ⑤租房协议或租房合同1份

  ⑥居住地居委会证明信1份

  ⑦同住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(如果没有同住人可忽略)

  ⑧居住证申请1份(可手写也可打印,但必须申请人本人签字)

  租住出租房屋涉及小孩入学的居民需提交小孩的

 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(没有身份证,携带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)

  ②本人1寸白底照片2张

  ③房主房本复印件1份(或购房协议复印件)

  ④房主身份证复印件1份

  ⑤租房协议或租房合同1份

  ⑥居住地居委会证明信1份

  ⑦同住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

  ⑧出生医院证明复印件1份

  居住在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内部或工地、工厂的居民需要提交

  ①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
  ②单位证明及法人签字1份

  ③用工合同1份

  ④居住证申请1份(可手写也可打印,但必须申请人本人签字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