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居民身份证的,应当申请补领新证。

  补领居民身份证所需资料:

  1、户口簿;2、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。

  补领居民身份证办理流程:

  由申请人携带《户口簿》和《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》到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(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)办证窗口办理。补领新证后,如找回原身份证的,应将原居民身份证交回公安机关。

  办理地点:

  本市居民可到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(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)办证窗口办理。

  联系方式:

咨询电话:12345,投诉电话:12345

  受理时间工作日:

  8:30-12:00、14:00-17:30;节假日以及双休日首日:8:30-12:00、14:00-17:30。(进驻区、街镇政务中心的户政窗口按照市政务办统一办公时间)

  办理期限:40天内

  备注:

  符合以下条件的,可使用全市范围内任一居民身份证自助办证机办理业务:①本市年满16周岁以上户籍居民;②办理的业务类型为:证件有效期满换领、证件损坏换领、证件遗失补领。